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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免学费资金发放
发表时间:
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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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办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免学费资金发放
【办理机构】
齐市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办理地点】
齐齐哈尔市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永安大街213号
龙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龙江镇县府街8号县教育招待所
讷河市教育局资助中心:讷河市城南新区(交通局办公楼)
依安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安县育才街100号县教育局
泰来县教育局资助中心:泰来镇金源街15号县教育局
甘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甘南镇发展路2号县教育局
富裕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富裕县政府2号院后身教育局
克山县教育局助学办:克山政府2号院县教育局
克东县教育局助学股:克东县人和路146号
拜泉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拜泉县党政办公中心C栋
【联系电话】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 (0452-6180196)
龙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452-5852003)
讷河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0452—3330073)
依安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0452-7035589)
泰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0452—8223807)
甘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452-5637670)
富裕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452-8942260)
克山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0452—4521293)
克东县教育局助学股: (0452-6154809)
拜泉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452—7668675)
【设定依据】
《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黑财教【2013】106号
【申请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中职免学费政策范围包括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在职业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其中城市非涉农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非涉农专业学生数的10%比例确定。
【办理材料】
填写《黑龙江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免学费资金申请表》
向学校助学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民政部门开具的能够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佐证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信息;
【办理流程】
1、由学校根据当学年在校学生人数,按照政策要求的受助生范围测算出本校可申报助学金人数的最上限。由学生个人自愿向班主任提交申请,班委会、学校助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
2、学校将公示后的受助生名单逐级上报区教育局、市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审批(直属中职学校直接报市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审批);
3、市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审核申报资料;
4、审批结果返回学校公示,公示期五天;
5、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的要求,按标准发放现金到学生手中。现场签字,留影像记录,确保助学金发放的公平、公开、透明。
【办理时间】
每学期开学初第一个月提交申请。
【办理时限】
两周
【收 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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